娃哈哈“代工门”事件4大追问,宗馥莉葫芦里卖的什么水?
“代工”事件曝光后,自媒体“食品内参”曾披露,有关部门曾查到有代工厂生产的娃哈哈纯净水存在质量问题,从而被要求“召回”,而宗馥莉也在事发当下,就对涉事的三位负责人做了“降职处理”,但却“留原岗位履职,以观后效”。但在5月15日,娃哈哈声明发出的当天,被处理过的责任人再一次被“免职”……
在当天终止与今麦郎的合作声明中,娃哈哈的官方措辞为“代工期间,我司自查发现个别批次纯净水产品未通过出厂抽样检测,自2025年4月,我司已终止与(今麦郎)相关代工方的合作。”
“商标”使用存合法性争议?
国资股东态度不明
而且根据目前已经流出的代工合同来看,代工瓶装水的利润大部分进入了“宏胜系”公司。而协议本身存在“合法性”争议。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要向20年前回溯:彼时,娃哈哈集团与外资法国达能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并在1996年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娃哈哈集团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必须要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2006年,达能公司突然踢爆娃哈哈集团违反上述协议,职工持股公司绕开合资公司,使用了娃哈哈的商标,侵犯了合资公司的权益。这就是轰动一时的“达娃之争”。
这桩“官司”打了两年,经过杭州市仲裁委裁决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娃哈哈的商标归属于娃哈哈集团。“达娃之争”最终于2009年落幕,双方和解,达能退出合资公司,将其持股转让给娃哈哈方。
此后经过16年的耕耘,娃哈哈商标价值暴增。按照世界品牌实验室的报告测算,2024年,娃哈哈品牌价值为896.09亿元;品牌评估机构GYBrand制作的《2024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榜单》,娃哈哈以911.87亿元品牌价值上榜。
而“宏胜系”公司本身并不拥有娃哈哈的商标和品牌。
今年2月12日,娃哈哈集团发布声明称,“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由娃哈哈集团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并称,娃哈哈食品公司成立时(1992年),娃哈哈集团以“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该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了当时主管部门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标也作为实物出资项下无形资产列入,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方式由娃哈哈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由此,娃哈哈集团取得娃哈哈食品公司39%的股权。其余股份由宗馥莉独资的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持股51%,有娃哈哈内部职工股份的浙江娃哈哈实业持股10%。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公示,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收文”环节已结束,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但转让尚在流程中,目前未出结果,娃哈哈商标的权利人仍是娃哈哈集团。
但“宏胜系”公司与今麦郎等的代工合同中提到:本合同项下加工产品的“娃哈哈”商标及外包装等,是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京师律师事务所张翠英律师表示,“合同条款确实不严谨。”关于使用是否合法,张翠英认为,那要看商标权利人娃哈哈集团公司如何看待,若是集团确实授权了甲方,约定了使用方式,并对该代工合同内容认可,那不违法。如若没有,则要看是否追究责任……”
不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昕栋认为,尽管“娃哈哈”商标的归属权并不在宏诚也不在宏胜,但宏诚与今麦郎等签署的委托代工合同亦不会因此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效力独立于合同主体对合同标的的权利归属。宏诚未依法实际取得“娃哈哈”注册商标或未取得商标使用许可,均不影响其与今麦郎签署的委托代工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宏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商标权属问题(如无权使用)导致违约,属于合同履行纠纷,今麦郎可依法主张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但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而且不排除宏诚通过直接授权或多层授权方式取得了“娃哈哈”的商标使用许可的可能,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在经商标注册人授权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继续授权第三人来使用注册商标。
就目前而言,国资股东并未就“宏胜系”商标使用是否合法一事做出回应。
2024年2月25日,79岁的一代“浙商大佬”宗庆后辞世,宗馥莉正式接班不过短短一年多时间。2024年,宗馥莉接掌娃哈哈首年便交出一份728亿元营收的成绩单,追平10年前的业绩巅峰。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胡润百富榜》显示,宗馥莉取代邝肖卿(新鸿基地产创办人郭得胜夫人)成为中国女首富,财富达810亿元。
年轻的“接班人”在个人财富登顶之际,开始了一系列雷厉风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是,改革的阵痛如影相随,娃哈哈“精神领袖”宗庆后去世后,“接班人”尚未服众。工厂停工、员工维权、家族博弈、辞职风波、股东矛盾......娃哈哈一次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囿于各种争议中。
如今,宗馥莉的改革行至深水区,开始动到最核心的利益,面临内外部最激烈的博弈和斗争。
当下,在饮用水市场,农夫山泉以超30%市场份额稳居第一,怡宝、景田、娃哈哈等品牌通过家庭装、高端水等差异化产品占据细分市场。对宗馥莉来说,有着38年发展历史的娃哈哈,目前的改革内外交困,不仅面临着创新和管理的老命题,还考验其平衡复杂利益的智慧。
你喝什么水?对于娃哈哈当下的处境,有何建议?
除了娃哈哈的国资股东之外,消费者也是“代工门”背后的隐形“埋单者”。除了付出比直接购买代工厂水更高的价格之外,质量问题也是隐形成本之一。
“代工”事件曝光后,自媒体“食品内参”曾披露,有关部门曾查到有代工厂生产的娃哈哈纯净水存在质量问题,从而被要求“召回”,而宗馥莉也在事发当下,就对涉事的三位负责人做了“降职处理”,但却“留原岗位履职,以观后效”。但在5月15日,娃哈哈声明发出的当天,被处理过的责任人再一次被“免职”……
在当天终止与今麦郎的合作声明中,娃哈哈的官方措辞为“代工期间,我司自查发现个别批次纯净水产品未通过出厂抽样检测,自2025年4月,我司已终止与(今麦郎)相关代工方的合作。”
“商标”使用存合法性争议?
国资股东态度不明
而且根据目前已经流出的代工合同来看,代工瓶装水的利润大部分进入了“宏胜系”公司。而协议本身存在“合法性”争议。
事情的来龙去脉还要向20年前回溯:彼时,娃哈哈集团与外资法国达能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并在1996年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娃哈哈集团要使用娃哈哈商标,必须要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2006年,达能公司突然踢爆娃哈哈集团违反上述协议,职工持股公司绕开合资公司,使用了娃哈哈的商标,侵犯了合资公司的权益。这就是轰动一时的“达娃之争”。
这桩“官司”打了两年,经过杭州市仲裁委裁决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娃哈哈的商标归属于娃哈哈集团。“达娃之争”最终于2009年落幕,双方和解,达能退出合资公司,将其持股转让给娃哈哈方。
此后经过16年的耕耘,娃哈哈商标价值暴增。按照世界品牌实验室的报告测算,2024年,娃哈哈品牌价值为896.09亿元;品牌评估机构GYBrand制作的《2024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榜单》,娃哈哈以911.87亿元品牌价值上榜。
而“宏胜系”公司本身并不拥有娃哈哈的商标和品牌。
今年2月12日,娃哈哈集团发布声明称,“娃哈哈”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由娃哈哈集团公司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并称,娃哈哈食品公司成立时(1992年),娃哈哈集团以“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该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了当时主管部门的同意,“娃哈哈”系列商标也作为实物出资项下无形资产列入,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方式由娃哈哈食品公司向集团公司购买。由此,娃哈哈集团取得娃哈哈食品公司39%的股权。其余股份由宗馥莉独资的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持股51%,有娃哈哈内部职工股份的浙江娃哈哈实业持股10%。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公示,娃哈哈商标转让“申请收文”环节已结束,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但转让尚在流程中,目前未出结果,娃哈哈商标的权利人仍是娃哈哈集团。
但“宏胜系”公司与今麦郎等的代工合同中提到:本合同项下加工产品的“娃哈哈”商标及外包装等,是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对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京师律师事务所张翠英律师表示,“合同条款确实不严谨。”关于使用是否合法,张翠英认为,那要看商标权利人娃哈哈集团公司如何看待,若是集团确实授权了甲方,约定了使用方式,并对该代工合同内容认可,那不违法。如若没有,则要看是否追究责任……”
不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昕栋认为,尽管“娃哈哈”商标的归属权并不在宏诚也不在宏胜,但宏诚与今麦郎等签署的委托代工合同亦不会因此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效力独立于合同主体对合同标的的权利归属。宏诚未依法实际取得“娃哈哈”注册商标或未取得商标使用许可,均不影响其与今麦郎签署的委托代工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宏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商标权属问题(如无权使用)导致违约,属于合同履行纠纷,今麦郎可依法主张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但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而且不排除宏诚通过直接授权或多层授权方式取得了“娃哈哈”的商标使用许可的可能,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在经商标注册人授权的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继续授权第三人来使用注册商标。
就目前而言,国资股东并未就“宏胜系”商标使用是否合法一事做出回应。
2024年2月25日,79岁的一代“浙商大佬”宗庆后辞世,宗馥莉正式接班不过短短一年多时间。2024年,宗馥莉接掌娃哈哈首年便交出一份728亿元营收的成绩单,追平10年前的业绩巅峰。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胡润百富榜》显示,宗馥莉取代邝肖卿(新鸿基地产创办人郭得胜夫人)成为中国女首富,财富达810亿元。
年轻的“接班人”在个人财富登顶之际,开始了一系列雷厉风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是,改革的阵痛如影相随,娃哈哈“精神领袖”宗庆后去世后,“接班人”尚未服众。工厂停工、员工维权、家族博弈、辞职风波、股东矛盾......娃哈哈一次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囿于各种争议中。
如今,宗馥莉的改革行至深水区,开始动到最核心的利益,面临内外部最激烈的博弈和斗争。
当下,在饮用水市场,农夫山泉以超30%市场份额稳居第一,怡宝、景田、娃哈哈等品牌通过家庭装、高端水等差异化产品占据细分市场。对宗馥莉来说,有着38年发展历史的娃哈哈,目前的改革内外交困,不仅面临着创新和管理的老命题,还考验其平衡复杂利益的智慧。
你喝什么水?对于娃哈哈当下的处境,有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