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新闻列表新版清单计价标准今年9月开始实行监理工作职责将被删,行业变天
新闻•2025年6月25日 10:05•浏览: 4•关键词: 开门见山,成为过去式的、曾经是监理重要工作内容、也是难度较高的工作内容的事情,就是监理对于“签证”的
开门见山,成为过去式的、曾经是监理重要工作内容、也是难度较高的工作内容的事情,就是监理对于“签证”的审核,因为一旦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开始实行(25年9月开始),“签证”这个词就成为历史了。 根据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原来属于“签证”范围内的内容,要重新定义并划分到以下几种分类。 第1种,属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并入工程变更当中。第2种,属于工程索赔内容引起的现场签证应并入工程索赔当中,
开门见山,成为过去式的、曾经是监理重要工作内容、也是难度较高的工作内容的事情,就是监理对于“签证”的审核,因为一旦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开始实行(25年9月开始),“签证”这个词就成为历史了。
# 根据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原来属于“签证”范围内的内容,要重新定义并划分到以下几种分类。
# 第1种,属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并入工程变更当中。第2种,属于工程索赔内容引起的现场签证应并入工程索赔当中,明确现场签证属于合同价款调整内容。第3种,对于那些不宜按合同约定的常规计量与计价规则进行计价,但符合计日工适用情形的非实体项目施工内容,可采用计日工方式处理。如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设备临时维护、少量的场地清理工作等。
# 第4种,本次新标准出现的新名词:新增工程。新增工程明确指向发包人提出且获得承包人认可的、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或)其完工交付要求范围的实体工程。因此,属于合同外增加的内容或零星内容引起的现场签证应并入新增工程中。
# 但要注意,新增工程的计价方式和签证是有区别的。我们所熟悉的签证项目,由于通常在施工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只能 “一事一签”,确定具体的计算方式与数额,在我们很多时候现场签证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签证事项随意性大的问题。监理要承担的责任也大。到底给不给施工单位签证、施工单位的签证单是否完整,都是监理的工作难题。
# 现在对于新增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外的工作时,发承包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现行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所规定的清单项目分类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合同单价及投标报价水平计算新增工程价格;也可以重新协商确定新增工程的计量和计价规则,并签订相关新增工程合同或补充协议。相比签证,显然监理不需要承担那么多工作风险。
# 签证和新增工程的另一个不同点在于工作流程的变化。新标准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新增工程前,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价单等给发包人审核。这个要求是以前签证项目没有的,而又是利好监理工作的。
# 承包人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发包人协商确定合同工期、单价和总价等关键要素,本质上是在强化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让双方在工程开展前就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有清晰认识,合理分担风险,避免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签证问题引发合同漏洞和风险纠纷,极大减轻了监理人的工作压力。
# 当然实际工作中,完全刻板地按照规范或标准执行并不现实。如果新增工程十分简单,或者工期要求极为紧迫,根本来不及完成一个施工方案从编制到自审、报审再到盖章的完整流程。
# 此时就可灵活运用会议纪要,结合合同约定。若新增工程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原工程内容中已有涵盖,只是施工范围扩大,就可参考原有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在会议纪要中明确新增施工范围的具体内容、施工方式以及进度安排等细节,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新增工程施工的依据,同时依据合同约定对新增施工范围的报价进行合理调整,将调整后的报价单补充进会议纪要作为附件,确保费用结算清晰合规。
# 若新增工程虽简单但工艺特殊,原工程内容无法涵盖,可召集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召开紧急会议,在会议纪要中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施工单位简要阐述快速编制的施工思路,监理单位与业主当场审核,在确认安全与质量保障措施可行的前提下,允许施工单位先行开展准备工作,同时同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书面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盖章报审流程。
开门见山,成为过去式的、曾经是监理重要工作内容、也是难度较高的工作内容的事情,就是监理对于“签证”的审核,因为一旦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开始实行(25年9月开始),“签证”这个词就成为历史了。
根据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原来属于“签证”范围内的内容,要重新定义并划分到以下几种分类。
第1种,属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并入工程变更当中。第2种,属于工程索赔内容引起的现场签证应并入工程索赔当中,明确现场签证属于合同价款调整内容。第3种,对于那些不宜按合同约定的常规计量与计价规则进行计价,但符合计日工适用情形的非实体项目施工内容,可采用计日工方式处理。如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的设备临时维护、少量的场地清理工作等。
第4种,本次新标准出现的新名词:新增工程。新增工程明确指向发包人提出且获得承包人认可的、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或)其完工交付要求范围的实体工程。因此,属于合同外增加的内容或零星内容引起的现场签证应并入新增工程中。
但要注意,新增工程的计价方式和签证是有区别的。我们所熟悉的签证项目,由于通常在施工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只能 “一事一签”,确定具体的计算方式与数额,在我们很多时候现场签证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签证事项随意性大的问题。监理要承担的责任也大。到底给不给施工单位签证、施工单位的签证单是否完整,都是监理的工作难题。
现在对于新增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外的工作时,发承包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现行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所规定的清单项目分类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合同单价及投标报价水平计算新增工程价格;也可以重新协商确定新增工程的计量和计价规则,并签订相关新增工程合同或补充协议。相比签证,显然监理不需要承担那么多工作风险。
签证和新增工程的另一个不同点在于工作流程的变化。新标准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新增工程前,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价单等给发包人审核。这个要求是以前签证项目没有的,而又是利好监理工作的。
承包人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发包人协商确定合同工期、单价和总价等关键要素,本质上是在强化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让双方在工程开展前就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责任有清晰认识,合理分担风险,避免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签证问题引发合同漏洞和风险纠纷,极大减轻了监理人的工作压力。
当然实际工作中,完全刻板地按照规范或标准执行并不现实。如果新增工程十分简单,或者工期要求极为紧迫,根本来不及完成一个施工方案从编制到自审、报审再到盖章的完整流程。
此时就可灵活运用会议纪要,结合合同约定。若新增工程涉及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原工程内容中已有涵盖,只是施工范围扩大,就可参考原有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在会议纪要中明确新增施工范围的具体内容、施工方式以及进度安排等细节,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作为新增工程施工的依据,同时依据合同约定对新增施工范围的报价进行合理调整,将调整后的报价单补充进会议纪要作为附件,确保费用结算清晰合规。
若新增工程虽简单但工艺特殊,原工程内容无法涵盖,可召集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召开紧急会议,在会议纪要中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施工单位简要阐述快速编制的施工思路,监理单位与业主当场审核,在确认安全与质量保障措施可行的前提下,允许施工单位先行开展准备工作,同时同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书面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盖章报审流程。